訂房專線:06-9275577 0928-170815 陳英英 0918-255108 李慕昀(Judy) 傳真: 06-9270815
訂房確認後3天內付訂金30%,取消&延期規定請參考下方資訊。
匯款帳號 /
台灣銀行澎湖分行 004
帳號 / 024001101108 戶名 / 海璞民宿陳英英
匯款人請務必保留匯款或轉帳之收據,並於匯款後以電話、email、傳真等方式告知本民宿以下資訊,帳號末5碼、金額、姓名、住房時間,經確認款項入帳後,始完成訂房之程序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進房時間:PM3:00 退房時間:AM11:00
設備 :液晶電視、礦泉水、無線上網、寬頻上網(請自備筆記型電腦)
住宿須知 /
為配合社區生活作息安寧,22:00以後盡量勿在戶外活動並請降低音量。
一樓公共空間開放時間為:07:30-22:00,開放時間外請勿於一樓公共空間喧嘩。
為維護旅客權益,請勿攜帶寵物進入室內。
本住宿區廚房空間不開放使用、全面禁菸、嚼檳榔、賭博、打麻將及大聲喧嘩。
海邊活動請注意潮汐及自身安全,並請自備泳裝、遮陽帽、防曬油、短褲。
戲水返回住宿區時,請在戶外清洗區先清洗海砂後再入室內。
超出住房人數,每增加一人(3歲以下免收加人費用,不含早餐、床組),加收500元,規定房型可加一人(請洽主人詢問)。
房客外出時請將冷氣 , 燈火 ,電器用品熄滅 , 房門上鎖並將貴重物品帶在身邊或寄於櫃檯。
浴巾、毛巾、拖鞋等室內用品禁止帶出。
訪客時間晚間21:30截止,並謝絕參訪。
請愛惜民宿內各項設施,如有損壞照價賠償。
取消&延期 /
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到達者,可全額退還定金。
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定金70%。
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定金50%。
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定金40%。
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定金30%。
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定金20%。
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定金。
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致本民宿無法履行者,本民宿即無息返還旅客已支付之全部定金及其他費用。
如住房當天本縣處於紅色旅遊警戒地區,本民宿將全額退還定金。
附記:
為落實澎湖【低碳島生活圈】政策,
自100年9/1日起,
不再提供一次性盥洗用具〈如牙刷、牙膏、香皂、刮鬍刀、浴帽、梳子、拖鞋等〉,
請各位旅客自行攜帶,
謝謝您的配合,
讓我們擁有一個潔淨低碳的生活空間!